
声明
近期,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查实,有个别机构及个人在未获得我所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我所名义对外开展重离子治癌、核孔膜、同位素等相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活动。此类行为严重侵犯了我所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我所的学术声誉与行业公信力,且可能对社会公众、合作单位及相关利益方造成重大误导与潜在损失。为维护正常的科技成果转化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所严正声明如下:
一、未经授权,严禁冒用
我所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我所名义开展上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商务洽谈、协议签署等活动。任何未经我所正式书面授权,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标识、科研成果信息等进行商业宣传或合作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我所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二、官方渠道,唯一核实
我所唯一指定的成果转化推广官方负责部门为“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成果转化与产业处”,相关合作咨询及信息核实渠道如下:
联系电话:0931-4969623(工作日8:30-18:00)
电子邮箱:wangkun@impcas.ac.cn
敬请所有合作单位及社会公众通过上述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切勿轻信非官方来源的推广信息。
三、风险提示,责任自担
请各合作单位、社会公众及相关方提高警惕,审慎甄别各类推广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于任何未经我所授权的虚假推广行为、合作协议及相关交易,我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四、法律追责,绝不姑息
我所将启动专项法律程序,对涉嫌侵权的机构及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我所提供相关侵权线索(线索反馈可通过上述官方邮箱或电话联系),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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