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
  

教育处

  贯彻执行国家、中科院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本所研究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主要职能 

   1. 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包括留学生)、本科生,以及联培生、实习生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2. 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和就业相关工作的全程管理,以及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  

   3. 组织研究生导师上岗遴选、上岗培训及日常工作;  

   4. 院属大学科教融合工作;  

   5. 研究所和国科大相关学科建设工作;

   6. 院外高校科教协同工作;  

   7. 与院外有关高校开展协同育人,本科生联合培养;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本科生暑期实习、科研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工作;  

   8. 研究生人事档案的管理;  

   9.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与相关科普宣传工作;

  10. 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与人员管理;  

  1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

   处 :袁小华 

   副处长:魏 巍

  三、联系方式  

   话:0931-4969268  

  E-mail:yzb@impcas.ac.cn 

   真:0931-496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