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计处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研究所组织、机构和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党组决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及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
3.负责我所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实施;
4.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5.负责我所干部选聘、考核、职称晋升等程序的监督工作;
6.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监督检查活动,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检查;
7.负责部门纪检文件、审计文件的材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
处长:宁湘伊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931-4969263
E-mail:nxy@imp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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