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超重元素专用加速器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受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委托开展对中国超重元素专用加速器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的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超重元素专用加速器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兰州市南昌路509号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4号楼一楼大厅(半地下室)。主要涉及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离辐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射线装置运行产生的瞬时辐射和感生放射性。剂量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行期间对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的最大个人年有效剂量均低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的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辐射安全与管理:成立了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均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考核方可上岗。
(2)辐射防护措施:采用满足我国法规标准要求的辐射屏蔽设计方案,对各辐射工作场所建筑屏蔽墙体外的剂量率水平进行控制,确保对周围公众影响满足我国法规标准;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合理布局和分区,采取安全控制措施严防人员进入控制区内;设计了完善的安全联锁系统,采用门机联锁、急停巡检按钮、报警装置、监控装置等工程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放射性三废处理: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放管道排入外环境;冷却水循环使用;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送入放射性固体暂存场所暂存。暂存一定时间后,满足解控要求的按一般废物处理,不满足解控要求的申请送有资质单位贮存。
(4)配备一定数量的辐射监测仪表,制订了辐射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确保周围环境辐射水平处于当地正常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市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运行期间采取的电离辐射防护措施有效可行,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公众所致辐射剂量均低于其各自的剂量约束值。因此,在有效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辐射防护措施,并充分落实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六)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发表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或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509316530
E-mail:lizq@impcas.ac.cn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10-69359908;E-mail:hpxulwy@126.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件1: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时间:2020年9月1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