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委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承担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8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对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完善或调整。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中川镇东南侧
(4)项目建设内容:使用Ⅰ类和Ⅱ类射线装置各1台,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甲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2)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号
(3)联系人:骆鹏
(4)电话:0931-4969198
(5)E-mail:luopeng@impcas.ac.cn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3)联系人:许慧萍
(4)联系方式:010-69359908;传真:010-69358270;电子邮件:hpxulwy@1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在搜集项目资料,确定项目污染源的基础上,分析环境影响的途径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源分析;项目辐射防护与安全设施、三废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和辐射监测计划制定;建设单位从事项目所申请核技术利用活动能力的分析评价;结论和建议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和预期;
(2)公众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看法;
(3)公众对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环评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环评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8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713号